考試簡介
廉政工作,其意義乃在瞭解政府施政的得失、整飭政治上的不良風氣、革除公務員的陋習積弊,並且能整肅貪污腐敗的官僚風氣,以求提高行政效率、促進政治革新,使民眾對於政府的廉能具有信心。所以在具體的作法上,廉政工作最重要的便是正人先正己、興利優於防弊、預防重於偵辦、服務代替干預,以期根絕貪瀆、收澄清吏治之效。
原初等考試「政風」科別,按考試院100年10月31日修正發布職系說明書及職組暨職系名稱一覽表,將政風職系修正為廉政職系,並移列至法務行政職組。
考試時間
公務人員初等考是每年例行性的常態考試,約在每年1~2月舉行。
考試別 |
報名日期 |
考試日期 |
報名方式 |
101年初等考 |
100.11.15-11.24 |
101.02.11-02.12 |
採網路報名單軌化作業。 |
考試資格
等別 |
應考資格 |
初等考 |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以上,不限學歷。 |
考試科目
等別 |
共同科目 |
專業科目 |
初等考 |
※1.國文(含公文格式用語) |
※1.法學大意 |
【註】:「※」採測驗題型。 |
錄取名額
當考選部各類科需用人數公告時,大多只是為暫定缺額。
由於公務人員考試與任用密切配合,為符合此一目標,現行公務人員考試完全依分發機關提報之任用計畫辦理,足額錄取後,又往往因在學、在役人員之申請延訓等原因,而使考用之間難以配合。另為使用人機關於年度中仍隨時有可用之人,得視考試成績酌增錄取名額,列入候用名冊,於正額錄取人員分發完畢後,由分發機關配合用人機關的任用需要,依考試成績定期依序分發任用。
年度 |
報考人數 |
到考人數 |
需用人數 |
錄取人數 |
錄取分數 |
101 |
3,370 |
2529 |
9 |
9 |
92.00 |
100 |
2,540 |
1,822 |
14 |
17 |
92.00 |
99 |
3,238 |
2,464 |
8 |
9 |
9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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