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簡介
所謂的「交通行政」類科,主要係辦理相關「交通行政」業務等事宜,其分發單位又可以再細分成為「交通行政」及「交通事業」等兩種單位,我們可以依據「交通部組織法」第1條之明文:「交通部主管全國交通行政及交通事業」,可以推估出不論交通行政或是交通事業,均以交通部為全國最高交通行政機關。那麼「交通行政」的業務範圍究竟有哪些呢?我們可以參考「交通部組織法」來檢視之,依其組織法第4條設計,交通部設有路政司、郵電司、航政司、總務司、祕書室等單位,扣掉了後兩者的一般幕僚單位,前述的路政司、郵電司、航政司即為該部的專業幕僚單位,亦即所謂的「交通行政」業務範圍其實包括了下列等業務細項,包括組織法第5條:「路政司掌理下列事項:鐵路、公路建設籌劃、鐵路、公路業務監督、公路監理業務、鐵路、公路行車安全、觀光事業籌設規劃、觀光事業經營監督等」,所以鐵路、公路以及觀光等業務均為路政司的主要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