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初等考政風(狀元)-高敬育
98年6月,告別了沒有外婆的澎湖灣,帶著一張參加饅頭大胃王贏來的獎狀,又搭船又搭飛機又搭車花了約莫六個小時,到了人生第一個工作崗位報到:教育部專案計畫的助理。是的,因為指導教授在我退伍前惠賜這宛如天上掉下來的禮物,我又回到了母校。一年期限屆滿後,婉辭了恩師留用的美意,帶著「男生終究要有一份穩定工作」的諄諄教誨,回到了陌生到自己都會迷路的故鄉。
 
如同牛頓的奇遇,99年6月中旬的某天,我也被是蘋果的報紙砸到了腦門,「國安局」三個字拂動當時因賦閒過久而滿布灰塵的眼簾,不知怎地靈光一透,心想不如嚐試一下。報名後,卻沒有什麼唸書的欲望,依舊渾渾噩噩。至六月底驚覺這樣的態度太過散漫,於月底時又孤身一人前往外地租屋,準備澈底洗新革面、奮發圖強。但獨自摸索了兩個多月,狀況根本是霧裡被花嘆,國安局的考試結果自然是連炮灰都想笑我的淒慘。也因此深感完全沒有基礎的我在專業科目上自修的耗時與費力,下定決心購入法學大意和行政學大意的函授。
 
然而,函授卻是另一項更嚴重的打擊,尤其是深深體悟到與諸多「n個月考上國考(3≦n≦6)的英雄楷模們相比,自己的實力地位瞬間成為從101大樓上踏空的自由落體,霎時什麼「別人能我也能」的狂語豪語全都摔了個顏面神經失調(是的,就是那個現代倉頡造的字)。既非天縱英才,亦非地靈人傑,但天地間總得要有個容身之處吧?咬緊牙根囫圇吞棗了二個多月後,覺得行政學大意這科簡直比我讀過的佛經道箴還要高深玄妙,我還抱不到佛腳,卻動輒覺得今天泡的油鍋溫度比昨天高。
 
就在這水火難耐的痛苦下,我又做了一項決定——那叫「半途而吠」:因為先「吠」我就不會覺得自己「廢」——向世界宣告「再見了!行政學。你讓我有種牽著可魯共赴黃泉的感覺。」那時,是12月中旬,我決定放棄五等和初等一般行政考試(仍然有去應考),聽從已在法院工作的學弟建議,投向司法特考執達員的懷抱。買了整套函授後,荷包裡的最後一隻蒼蠅吾友也棄我遠去,為了排遣寂寞與拮据,只得厚著臉皮回鄉依親。
 
「八個月考上」我的心態依然沒有調整過來,仍舊自以為是的桀驁傲慢。在家唸書是一項考驗,別問我為什麼不去圖書館,因為路上總會經過星巴克、八十五度C、電影院、游泳池、漫畫店、……等,甚至7-11。抱持這種心態,「重蹈覆轍」自然是最佳的形容詞,而失敗就是這種惡性循環下的產物。一來我抓不到適用於準備考試的讀書方法,還是停留在學院派那種錙銖必較的考究情結中;二來縱使我沒有在前往圖書館路程中突然消失在火車站前的九又四分之三月台上,光是google map就足夠讓我鎮日找尋散落在各地的分靈體。
 
100年年初又是故我地趕鴨子上架地惡補,但是「作用力」與「反作用力」就像是星際大戰般在我身上不斷上演:我愈強迫自己,反彈愈大。每當憶及黑武士戴上頭盔的那一幕,一股自憐的熱淚幾近奪眶而出。前幾個月,我一直處在這種矛盾錯亂中無法自拔,直到我看到民法函授,才獲得啟發,漸漸定心下來,容我後述。
 
本就沒有伯樂奧援的我,現下更是「馬失賽翁」,連禍福都不知為何物!在這些反覆的個性缺點與失敗中,我做了一個不是出於深刻反省、再三檢討後的決定,反倒更接近於偏執、歇斯底里的自我嘲諷:「如果連五等的都考不上了,憑什麼去跟人家考三等、四等?別笑死人了。」自此之後,我告訴自己,只考五等的考試,並且要和法律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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