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內容
電子工程電子訊號進行資訊的傳輸者
工作性質大多以電子專業工作及簡單公文處理為主,分發單位及工作性質如下:
1.廣播電台─電台設備器材管理、維護、採購。
2.電信總局─辦公室處理電信業務公文、蓋章背書。
3.學校─協助教學設備、儀器、材料管理。
4.機場─塔台或場內儀控設備電腦、電信設備管理。
5.氣象局─氣象儀控設備、電腦、電信設備管理。
6.警察電訊所或警察局─警用電信設備管理、維護、採購。
7.智慧財產局─審驗電子方面專利文件。
8.縣政府或一般行政機關─電腦、電信設備管理、維護、採購等。
其他如商品檢驗局、健保局、高速公路局、高速鐵路局亦是其分發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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