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簡介
依據考試院所制定「職系說明書」,教育行政主要包含教育行政、社會教育行政和體育行政:
教育行政主要包含各級學校之課教務、學術機關之學術行政事宜。
社會教育行政部分,含補習教育、進修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事項,以及語文推行、視聽教育、遠距教育、終身教育、藝術教育等。
體育行政則包含學校體育、國民體育、全民運動、競技運動與運動設施之規劃,另外還有體育學術之研究工作等。
總的來說,教育行政是公務體系的職稱,與學校教師迥然不同,老師是採聘任制,師資的取得是修習教育學分、實習和考照,教育行政則是依國家考試及格的資格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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