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簡介
金融保險職務,主要包含金融、保險和證券期貨管理三方面。
就金融業務來說,主要包含金融政策與金融法規之擬訂,另外尚有金融機構與金融市場之管理。在保險業務方面,主要在於保險事業之建立與推行,以及保險費之計算、經收、提存等工作。至於證券及期貨管理方面,則包含證券上市上櫃之核定、公開發行公司之管理與業務檢查等事務。
因此,金融保險類科的工作內容涵蓋了整個國家金融庶務,在台灣金融改革政策的推動下,金融保險工作的重要性自然不言可喻。
考試時間
公務人員初等考是每年例行性的常態考試,約在每年1~2月舉行。
考試別 |
報名日期 |
考試日期 |
報名方式 |
101年初等考 |
100.11.15-11.24 |
101.02.11-02.12 |
採網路報名單軌化作業 |
考試資格
等別 |
應考資格 |
初等考 |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以上,不限學歷。 |
考試科目
等別 |
共同科目 |
專業科目 |
初等考 |
※1.國文(含公文格式用語) |
※1.貨幣銀行學大意 |
【註】:「※」採測驗題型。 |
錄取名額
當考選部各類科需用人數公告時,大多只是為暫定缺額。
由於公務人員考試與任用密切配合,為符合此一目標,現行公務人員考試完全依分發機關提報之任用計畫辦理,足額錄取後,又往往因在學、在役人員之申請延訓等原因,而使考用之間難以配合。另為使用人機關於年度中仍隨時有可用之人,得視考試成績酌增錄取名額,列入候用名冊,於正額錄取人員分發完畢後,由分發機關配合用人機關的任用需要,依考試成績定期依序分發任用。
年度 |
報考人數 |
到考人數 |
需用人數 |
錄取人數 |
錄取分數 |
101 |
1,622 |
1,084 |
16 |
17 |
89.00 |
100 |
2,352 |
1,563 |
32 |
36 |
91.00 |
99 |
1,130 |
742 |
2 |
2 |
94.50 |
【善用時間分配,積極搶分】
依考取學長姐的經驗,考取公職的不二法則,即是不可放棄任何一科,盡量將每科分數平均獲取。
然而,常常事與願違,某些科目,無論再怎麼預習、複習,始終得不到好成績。此時,可參考優秀考取學員提出的「3:2:1」的時間規劃,就是找到你要搶分的科目花較多的時間去研讀;次之就是至少要拿到基本分的科目;再來就是拿零碎的時間來做做選擇題、背法條、看報紙等。至於什麼是搶分的科目,每個人皆不同,可依考生個人的屬性及唸書敏感度設定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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