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簡介
由於政府任務非常複雜,因此政府部門的人員編制便非常龐大,在此情況下,勢必需要一套良善的人事制度,才能有效地管理和維持科層體制的運作,而擬定、推行政府人事制度,便是人事行政。
簡單來說,政府部門和民間企業對於人事的管理,都是基於「求才、用才、育才、留才」四項原則,目的在於培養出優秀的人力,提升組織的經營績效。至於在具體的人事制度方面,就政府部門來說,人事行政便包含了考試、任用、銓敘、考績、級俸、陞遷、保障、福利、訓練等事項,所以從報考國家考試到退休,這一整個過程全都屬於人事行政的範圍。因此,報考人事行政類科,進入政府人事單位後,主要就是從事上述的工作。
考試時間
公務人員初等考是每年例行性的常態考試,約在每年1~2月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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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別 |
報名日期 |
考試日期 |
報名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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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年初等考 |
100.11.15-11.24 |
101.02.11-02.12 |
採網路報名單軌化作業 |
考試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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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別 |
應考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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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 |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以上,不限學歷。 |
考試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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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別 |
共同科目 |
專業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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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 |
※1.國文(含公文格式用語) |
※1.人事行政大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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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採測驗題型。 |
錄取名額
當考選部各類科需用人數公告時,大多只是為暫定缺額。
由於公務人員考試與任用密切配合,為符合此一目標,現行公務人員考試完全依分發機關提報之任用計畫辦理,足額錄取後,又往往因在學、在役人員之申請延訓等原因,而使考用之間難以配合。另為使用人機關於年度中仍隨時有可用之人,得視考試成績酌增錄取名額,列入候用名冊,於正額錄取人員分發完畢後,由分發機關配合用人機關的任用需要,依考試成績定期依序分發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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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
報考人數 |
到考人數 |
需用人數 |
錄取人數 |
錄取分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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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
5,385 |
4,066 |
19 |
29 |
9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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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3,145 |
2,370 |
6 |
7 |
9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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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
5,154 |
4,044 |
7 |
12 |
93.00 |
